環保署原訂今天早上召開「環評認定標準修正」公聽會,各地環團來台北參加,會前他們召開記者會批評環保署公告的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草案及「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」草案有鬆綁、倒退的疑慮,恐會對台灣環境帶來災難。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公聽會召開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,環評法修正有變嚴的、新增要環評的項目,但也有部分是要適度放寬、免除的,但免除絕對不是環團說的「圖利財團」,而是回歸事業主管機關管理權責。「環評修法爭議、環境保護倒退嚕」,現場也演出行動劇,如果環評修法台灣將會被開發殆盡,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,肯定環評法施行細則加嚴的部分,但修正草案中有許多爭議,甚至有鬆綁的部分。環團也質疑多個法規認為有放寬疑慮。針對環評施行細則38-1刪除「超過3年未施工須重做重差」,詹順貴說,38-1刪除後就回歸母法16-1,未來母法修訂後從環評公告後開始起算,也有退場機制,如果超過5年就要做環差分析,超過10年就廢止環評結論,也有假動工規定,呼籲環團應看到整體性的法規。而針對土石方的放寬,詹順貴則說,挖掘土石方會有開發行為,如要蓋飯店、工廠等應由事業機關處理,但針對土石採取包括挖擴及土石採取的部分沒有放寬,還把礦權的納入環評的項目。除了9日的公聽會後,16日也預計在台中,公聽會將聆聽民眾的意見,有道理、不足的要參採,無的放矢則會以嚴正寬容的態度來回應。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。記者林良齊/攝影 分享 facebook 環團今天早上在環保署前召開記者會,認為環評認定標準及環評法施行細則修正後將帶來大災難。記者林良齊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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